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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署函[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各大企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0〕2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我盟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事关全盟低生育水平的持续稳定和人口问题的统筹解决。各旗、区、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要求,积极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管理、服务均等"的工作新机制,积极构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新格局,推动全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各旗、区要制定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该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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