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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五五”普法验收年,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和农业部以及湖南省农业厅“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农业部和省普法办将对我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和依法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展示我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成果,省厅制订了《湖南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望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并按省厅《实施方案》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做好迎接农业部、省普法办的检查准备工作。 附件:1、湖南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2、湖南省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标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湖南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农业部门实际,特制定湖南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检查我省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一)“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各级党组织对“五五”普法的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 (三)国家基本法律及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四)干部、职工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 (五)对农资生产经营者、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法律宣传情况; (六)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七)依法治理情况; (八)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 (九)法制宣传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验收的方法与步骤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5月份开始,年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上旬,各市州农业部门和厅属单位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认真动员部署,做好迎接农业部和省普法办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开展自查。5月下旬至6月底,各地,各单位按照省厅要求认真组织自查。6月底前省厅将组织一次检查。6月10日前各单位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厅政策法规处。6月20日前省厅将情况上报农业部。 (三)做好迎检准备。7-9月农业部检查验收组将到我省检查验收“农业系统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实际,对下级农业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 (四)评比表彰。10-12月,各级农业部门及厅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典型,确定拟在全国、全省农业系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做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四、检查验收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农业部门还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将部门自查与地方检查、全国抽查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反映我省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效。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实际,掌握了解情况,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我省农业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制定周密宣传计划,加强与有关媒体的沟通协调,集中宣传农业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为深化我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2: 湖南省农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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