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穗价函[2010]20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南站快线3号线票价的批复


  市番广客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南站快线3号线票价的请示》(番禺报〔2010〕24号)收悉。市交委《关于调整南站快线3号线停靠站点的批复》(穗运管函〔2010〕15号)同意你公司南站快线3号线中途增加琶洲会展中心站,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物价局《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粤交运〔2010〕57号)规定,现核定广州南站至琶洲会展中心票价为12元/人次,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广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