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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09]222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3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重大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和宏观战略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研究制订全市统计调查制度和方法;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项目、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推动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报表管理和清理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指导各县(市、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并对其核算结果组织评估;负责全市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和国民经济账户核算;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
  
  (三)工业交通科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企业、能源物资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全行业的调查统计数据;负责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人口就业社会科技科
  
  组织实施社会、人口、科技、劳动工资、服务业、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和提供社会、人口、科技、劳动报酬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样调查和检查、评估,组织指导社会科技统计的基础工作。归口管理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档案、环保、民政、司法等部门的统计。进行统计分析。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五)固定资产投资与贸易外经科
  
  组织实施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统计调查制度。负责上述各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归口管理地质勘探、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统计,准确、及时、全面地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提供外贸、财政、外资、金融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六)能源统计科
  
  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全市及各县(市、区)、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进行全市能源平衡统计与核算;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纪检组(监察室)  编制2名,设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四、人员编制和职数
  
  (一)编制
  
  市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24名(其中纪检编制2名单列),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二)职数
  
  1. 领导职数
  
  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统计师1名;科级9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
  
  2. 非领导职数
  
  处级1名、科级4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忻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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