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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医院创三甲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遵义医院创“三甲”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医院创“三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刘兴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秦 岭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朝擎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 靳立国市财政局局长
  张继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新柱市编委办主任
  王 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冬生市城管局局长
  屠松宝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李 进市卫生局副局长
  陈小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闵宗显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焦建设市供电局副局长
  刘红梅汇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骆旭东遵义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秦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朝擎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进、骆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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