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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庆食药管发[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3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药械市场流通及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加强对药械质量、食品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药品的安全。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比较关注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肃处理。使药品、医疗器械市场得到不断净化,避免发生药害事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按照“三定”方案和现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考评制度,提高依法治理的效果。督促各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的“空白区”。同时,对推诿扯皮或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要及时纠正。有效整合各类执法资源,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着力解决执法机关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从整体上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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