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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评议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编造、隐匿或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议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组织评议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参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本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参评单位平时要注意建立健全服务对象台帐,以便在民主评议时随机抽取。虚建台帐或建立不全的,一经查实,将采取批评、纠正、直接扣分处理。 各县、区应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和基层站所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并及时上报市纠风办,评议结果于次年2月底前报送市纠风办。 附件 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单位名单及分类 第一类 执法监督类: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市安监局、市物价局、市招管办、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烟草专卖局。 第二类 综合管理类: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宗教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统计局、市计生委、市重点局、市招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粮食局、市信访局、市外办、市法制办、市地震局、市人防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残联、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第三类 公共服务类:合肥供电公司、市供水集团、市燃气集团、市公交集团、市热电集团、市气象局、市邮政局、安徽电信合肥分公司、安徽移动合肥分公司、合肥火车站、合肥火车西站、合肥有线电视宽带有限公司、合肥客运总站、合肥骆岗机场集团、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中国银行合肥分行、工商银行安徽营业部、农业银行安徽营业部、建设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合肥分行、合肥农业科技银行、中国财产保险合肥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合肥分公司、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安徽分公司、中石油合肥分公司、中石化合肥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