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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切实做好市场稳定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定生猪生产。主动协调配合有关价格调控签约单位,做好粮食、蔬菜、猪肉、食用油等储备工作;加大外采、调运力度,努力保持市场供应。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摊位费备案等对定,切实降低农贸市场中交易的各类主副食品价格。各地要密切关注物价走势情况,当cpi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3%时,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低收入居民实行物价补贴的机制,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过多的影响。 四、加强市场检查巡查 市场价格检查巡查是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的重要手段。全市价格系统要坚持“属地管理、统一协调、落实责任、快速反应、文明执法”的原则,实现有效应对价格突发事件,依法从快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世博会期间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的目标。 一是价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市、县(区)两级价检部门均要成立市场应急检查组,对辖区内的重点监管区域和行业进行检查巡查,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要协助应急检查组开展工作。二是应急处置的事项包括:①某一领域价格举报短期内突然上升或某一商品价格连续、骤然大幅度上涨;②自然灾害等导致市场价格上涨;③市场价格非成本推动出现异常波动;④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12345)、110社会服务联动、世博会工作组等上级单位转来的价格投诉;⑤价格举报中心(12358)受理的外籍游客投诉;⑥影响较大的群众投诉或群访事件。三是办理时限及信息公开。应急检查组在受领任务后15分钟内出动,一般案件原则上24小时内办理完毕,重大案件在48小时内调查清楚,并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前提,先解决举报人的合法诉求,再立案处理其他价格违法问题。对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通过媒体予以披露,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消费者明白消费。四是加强模拟演练。市检查分局拟在4月底举行快速处置价格违法行为预演,检验世博会期间价格行政执法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五、加强行业价格自律 价格自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有效手段,是政府服务企业的有效载体。各地要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治”的原则,组织开展价格管理活动,充分发挥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作用。 1.采取积极措施,引导餐饮行业价格自律。在世博会期间结合常规工作,选择不同等级、类型和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餐饮企业,填报企业实际销售的菜肴、酒水毛利率价格水平,经汇总测算,行业理事会认定,由价格部门统一向社会发布苏州市区餐饮行业菜肴、酒水市场平均价格、市场平均毛利率和加价率,作为餐饮企业自主定价的参考依据和政府价格部门开展价格反暴利的政策界限,从而达到规范餐饮企业定价行为的目的。世博会期间由苏州市价格协会餐饮分会、苏州市餐饮商会共同发出“明码实价、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反对暴利、不搞价格欺诈”的倡议书,为世博营造良好的旅游氛围。 2.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旅社行业合理定价。世博会期间要加强对旅社行业的指导,各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反暴利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价格部门要帮助会员单位认真研究市场行情,每个月公布一次市场平均价格及合理幅度,指导企业合理制定销售价格,真正使来苏游客玩得开心、吃得放心、住得舒心。 六、加强投诉举报受理 价格举报受理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价格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维护人民群众价格权益的有效途径。各地要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建立世博会期间价格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价格举报值班制度,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对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快速办结,要推广吴江市对外地游客价格投诉先行赔付的经验做法;对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耐心解答咨询,努力化解价格矛盾。 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价格宣传工作既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价格部门的基础性工作,没有良好的价格宣传氛围,就不可能有好的价格工作局面。各地要充分发挥广播、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通过专题、专刊、专栏等形式,加大价格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力度。大力推进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及与世博会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的发布工作,及时宣传各级政府在保障市场供应、稳定重要商品价格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当前市场供应充裕,物价平稳运行以及政府有条件、有能力保持市场基本稳定的实际情况,消除社会恐涨心理,稳定市场预期。 苏州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