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4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5.宁波世茂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紫铜丝;
  
  6.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铝材;
  
  7.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工业铝型材;
  
  8.宁波兴业电子铜带有限公司:电子铜带;
  
  9.宁波科宁达工业有限公司:稀土永磁材料;
  
  10.宁波韵升强磁材料有限公司:稀土永磁材料。
  
  四、产业布局
  
  (一)电解铜产业基地
  
  以江北、余姚区域为重点,以金田集团、世茂铜业和长振铜业龙头企业为基础,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约发展,并以电解铜产品为基础,积极发展无铅铜、精密铜板带、铜棒等下游产品。
  
  (二)铜合金产业基地
  
  以鄞州区域为重点,以博威集团龙头企业为基础,积极发展各类铜合金材料,扩大合金产品的应用领域。
  
  (三)电子铜带产业基地
  
  以慈溪、鄞州区域为重点,以兴业集团和鄞州锡青铜带龙头企业为基础,以电子行业的产品需求为导向,积极扩大规模、提高档次。
  
  (四)铝型材产业基地
  
  以镇海区域为重点,以富邦精业龙头企业为基础,积极发展高附加值的铝板材、铝型材等产品。
  
  (五)稀土永磁材料产业基地
  
  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高新区、江北区域为重点,以科宁达、韵升龙头企业为基础,大力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永磁材料,积极发展高能级产品,扩大产品应用范围。
  
  五、政策措施
  
  (一)用足用好国家政策。结合当前形势需要,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要求,以国家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为指导,以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率调整等最新政策为抓手,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中央投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有色金属产业的培育支持力度。
  
  (二)落实“两创”倍增计划。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创业创新倍增计划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37号)及其系列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把鼓励先进与限制、淘汰落后相结合,正确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推进结构优化升级。
  
  (三)加大先进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积极引导重点骨干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立企业工程(技术)中心,提高企业研发能力;加大先进技术改造投入,大力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四)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引,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评价制度,按照《宁波市高能耗行业差别电价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8〕262),加大对小冶炼企业的淘汰力度。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