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54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成立青海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玉树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经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决定成立青海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仁青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副组长:张玉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副厅长
  成 员:娄海青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孙 林省民政厅副厅长
  陈 锋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继卿省审计厅副厅长
  冯小青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永和财政部驻青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察专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监察厅,由娄海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业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