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青震指[2010]57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5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的紧急通知


  省直各部门,玉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新闻媒体:
  为使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依法、科学、有序、有效开展,维护程序、利于工作,加强准确的新闻信息发布十分重要,指挥部决定:
  
  一、指挥部有关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意见、决定、命令等属下行文的,一律抄送新闻媒体,实行政务公开。(如,青震指[2010]××号)
  
  二、指挥部西宁新闻中心、现场新闻中心,各个领域,特别是救灾现场的工作要客观、及时、全面发布。
  
  三、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过渡安置、重建选址方案、灾害评估结果、恢复重建目标、任务、时间等,不属省级及各部门、地方政府的发布权限,未经程序批准,新闻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消息。
  
  四、灾区人员转移安置方案、复学方案等属省级及以上机关发布权限,未经程序批准,新闻媒体不得擅自发布消息。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