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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09]14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5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信息大厦二期小高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批复

长沙康平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司《关于信息大厦二期小高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禁止党政机关组织职工新建住房的通知》(湘办发【2002】60号)精神,按省纪委要求,我局对你公司受委托开发的信息大厦二期小高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党政机关新建职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审批程序的通知》和《湖南省党政机关新建职工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计算规则》进行成本审核后,核定 “信息大厦二期小高层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705元,平均销售价格中不含楼层、朝向差价,房屋销售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做好与购房职工购房资金的结算工作,严禁在规定的价格之外加收其它未经批准的费用。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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