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三)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五)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 拟定工作制度,负责工作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文秘事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等工作。研究经济全球化、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贯彻执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则;建立完善商务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组织进出口预警、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监测体系建设。拟定外事工作制度;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5 名,科级职数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人事科 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及劳动保障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三)政策条约法规科 参与我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参与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负责与世贸组织有关的技术援助;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与裁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贸易救济措施效果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市内产业安全及对进口商品的反倾销等相关工作。 编制 2名,科级职数1 名。 (四)财务科 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财务费用使用情况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编制2 名,科级职数1 名。 (五)市场秩序科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酒类商品流通。 编制2名,科级职数1 名。 (六)市场建设运行科 组织拟定市内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流通行业协会。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