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6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工作任务:开城镇负责,普查区域银平路及彭阳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警民路及寇乔路以东、东岳山以西。
  第五组 组长:马德兴(南关办事处)
  组员:黄强(南关办事处),王晓霞(城管局)、师正兰(开城镇)。
  工作任务:南关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北至北环路,南至长城路、西至中山街,东至清水河。
  第六组 组长:海连明(北塬办事处)
  组员:高永胜(北塬办事处),何海英(城管局),王志海(南关办事处)。
  工作任务:北塬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北新街以东,北环路以北,清水河以西,西至古雁岭。
  第七组 组长:武长伍(新区办事处)
  组员:曹宗海(新区办事处),张学文(城管局),何文才(国土局)。
  工作任务:新区办事处负责,普查区域古雁岭以东,西环路以西,文化西街以北,北新街以南及五中附近。
  第八组 组长:谢耀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组员:海斌、王玉峰、李明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负责本辖区内外业普查和内业汇总工作
  第九组 组长:刘鹏(城管局)
  组员:董敏侠、郭雪慧、海莹(城管局)。
  工作任务:负责内业资料印制及普查资料的录入汇总,建立普查资料库
  第十组 组长:范忠于(原州区司法局)
  组员:王富贵、潘桂芳(原州区公证处)。
  工作任务:负责整个普查的公证工作。
  
  五、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普查工作从2010年4月1日开始到2010年8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0年4月1日-4月10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并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规划区开展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的通告》;对各部门(单位)抽调人员进行培训;印制各类普查表格;准备好丈量用具、器材等普查专用的各种物品及办公场所等。
  2、领导小组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3、组织各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对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普查的目的意义等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查工作氛围。
  (二)普查实施阶段(2010年4月11日-2010年9月30日)
  1、普查工作以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所辖区为单位,逐村(居委会)、逐户进行调查,普查入户率要达到100%。
  2、以户为单位查清房屋及附属建筑物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产权产籍、所有权人名称及所有权性质等。
  3、填写分户调查表,文字要书写工整,绘图要清晰规范,内容要全面详实,影像资料编辑要规范。
  (三)验收汇总阶段(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工作组对普查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普查办公室进行检查验收。
  2、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普查资料进行校正和汇总,建立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数据平台。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支持,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城市低层房屋普查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部门(单位)要按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具体负责人,抽调有工作经验、事业心强的工作人员自始至终参加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质量。
  (三)抽调的普查工作人员要服从大局,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事,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普查到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新闻媒体和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向城市规划区城乡居民宣传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工作,让群众理解普查目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市人民政府将对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工作中坚持原则、操作规范、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坚持原则、考勤不合格、工作不到位、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及抽调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1、固原市城市规划控制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登记表(样式)(略)
  2、固原市城市规划区低层房屋及附属建筑物普查区域划分图(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