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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阿拉善盟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内蒙古党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阿拉善盟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09〕58号)精神,设立阿拉善盟粮食局,为盟行政公署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粮食购销的指导协调,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全盟粮食储备体系,健全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全盟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粮食流通、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阿拉善盟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盟级储备粮的建议。 (二)拟定全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三)承担全盟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盟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 (四)起草全盟粮食流通和盟级储备粮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贯彻执行。 (五)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拟定全盟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 (六)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盟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拟定盟级储备粮油调运和仓储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和盟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盟国有粮食企业仓库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盟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确定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并指导实施。 (九)指导全盟粮食行业财会工作,汇总和分析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全盟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 (十)承办盟行政公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盟粮食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督查、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与管理、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承担机关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盟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财务基建科 负责审核汇总全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提出盟级储备粮油利息和费用补贴政策建议;承担盟级储备粮财务审计监管,负责粮食行业专项资金申报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机关经费管理,编制机关经费预算,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调查了解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并进行指导;负责全盟粮食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确定设施建设的投资项目;拟定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三)综合业务科 研究提出全盟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盟级储备粮的建议;组织制定全盟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及粮食购销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工作;起草全盟粮食流通政策、法规草案,拟定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规划、政策;负责和指导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盟粮食统计信息工作;起草盟级储备粮调运和仓储管理政策、法规草案,拟定盟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盟级储备粮规模和总体布局方案,提出盟级储备粮收购、销售及轮换计划;负责对承担自治区级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盟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盟国有粮食企业仓库管理工作。拟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盟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有关粮食行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人员编制 盟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另核定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阿拉善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阿拉善盟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