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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11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六)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人才战略。
  
  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流动和激励机制,构筑创新型人才集聚高地。通过高薪聘请、技术入股、产学研合作、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创办留学生创业园和孵化器、优化创业和生活环境等多种措施,千方百计地培养引进国内外各类高素质、高层次人才,为创新创业企业和人员提供配套服务。对在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受益单位除兑现服务合同报酬外,可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七)开展技术招商活动,加快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步伐。
  
  在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搭建技术招商平台,开展集群式招商,通过龙头企业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形成关联度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实现由引进项目向引进产业的转变。同时,鼓励外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广西企业建立技术联盟,形成战略关系,促进新兴技术的研发,推动广西企业融入跨国公司全球技术创新网络,逐步提升自主技术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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