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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82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7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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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创新创业。
  
  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研究开发该项科研成果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可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交流兼职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双导师制”。依托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产业人才。
  
  (三)实施各类产业人才自由流动政策。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部门和单位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向工业企业集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自由流动。完善落实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险、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居住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办法。
  
  (四)实施鼓励人才创业的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41号)精神,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各级政府安排扶持创业专项投资资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落实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且由企业出资的横向科研课题的节余经费,允许用于由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而兴办的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注册资本金对应股权的80%,学校享有20%。创建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五)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政策。
  
  完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专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桂从事产业研发或企业管理工作的前三年,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由同级政府给予适当金额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和年薪等多种灵活分配办法。5年内,提供100名国有企业领导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推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引智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前来广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六)实施鼓励非公企业人才发展政策。
  
  制定实施中小工业企业人才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非公企业吸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非公企业人才平等享受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平等使用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平等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
  
  (七)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完善政府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区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咨询,提供就业择业指导,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供求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公益性招聘会,开展档案管理和党团关系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不断创新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才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框架。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人才开发的整体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完善机关绩效评估制度,将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发纳入各市、各部门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依法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完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积极开展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切实保护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知识产权权益。
  
  (三)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支持工业企业每年从生产经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留资金,建立人才培训专项基金,专款专用、滚动发展。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奖励制度,重点奖励为我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大对优秀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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