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1、政府政策制定、部门职责落实及协调、经费落实情况(50分) |
1.1 政府领导与多部门合作(30分) |
1.1.1 政府下发相关文件:查政府文件,是否成立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本地艾滋病防治工作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如有文件的得分。 |
5 |
|
|
|
|
1.1.2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实行目标管理:查政府/防艾委文件,有明确的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文件的,得分。 |
10 |
|
|
|
|
1.2.3 定期召开多部门工作会议情况:本年内是否召开过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会议,查会议资料:每次会议有会议通知、签到名单、照片、会议纪要得5分;考查会议实际效果,会议后通过政府/防艾委/其它部门文件形式明确措施的,得5分。 |
10 |
|
|
|
|
1.1.4 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或举办培训班:如本年度是否开展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班或举办有关会议。有会议通知,有签到名单,有照片等得3分,有宣传/培训材料得2分; |
5 |
|
|
|
|
1.2 经费保障(20分) |
1.2.1 中央支持地方艾滋病防治转移支付提供
查本年度当地银行对账单、当地财政的拨款文件以及专账,如足额到位的得5分,未足额到位的按比例扣分;如有严格的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审核拨款程序,能保证艾滋病工作顺利开展工作者,可得5分。 |
10 |
请注明今年经费到位情况。 |
|
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每年经费为40万元,中央与省共建示范区每年经费为20万元。省级配套经费、全球基金及中盖项目按不同预算下拨。 |
|
1.2.2 地方配套经费情况:查当地银行对账单、当地财政的拨款文件以及专账,已对2009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进行足额配套的,得10分,未足额到位的按比例扣分。 |
10 |
|
|
省级和县级财政应按中央经费不少于1:1比例提供配套经费,即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应配套经费每年不少于40万元,中央与省共建示范区应配套经费每年为20万元。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2、大众艾滋病的宣传教育(105分) |
2.1 宣传教育及政策倡导(105分) |
2.1.1 制作、提供和发放大众人群艾滋病宣传材料: 自主开发的宣传材料种类数每年2种以上。本年度开发过宣传材料的得分 |
5 |
|
|
|
|
2.1.2 广播、电视台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县级电台、电视台、乡镇广播站平均每周播放艾滋病防治节目不少于2次。查有关部门过去3个月的节目单,有无按规定次数播放防治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或公益广告等。 |
10 |
|
|
|
|
2.1.3 城区宣传广告牌设置和农村墙体标语上墙:如在城区/县城不同街道应有不少于5块的宣传广告牌,行政村/居委会平均室外上墙的固定标语应有6条以上。按比例得分 |
10 |
|
|
|
|
2.1.4 妇联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查示范区办公室或妇联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领导小组和具体负责人得5分;有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得5分,今年已开展了相应活动,有图片影像资料,有工作记录、总结的得5分。 |
15 |
|
|
通过妇联开展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覆盖90%以上的15-49岁妇女 |
|
2.1.5 共青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查示范区办公室或共青团提供的相关资料,有领导小组和具体负责人得5分;有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的得5分,本年开展了相应活动,有图片影像资料,有工作记录、总结的得5分。 |
15 |
|
|
|
|
2.1.6 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 目前初中及以上学校将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课程的得3分,有能够开展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的教师得3分,有至少一套艾滋病教育专业教材得3分;开展校外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得6分。
查看教案、教学计划或相关资料记录。 |
15 |
|
|
按照教育部教育大纲要求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 |
|
2.1.7 开展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开展羁押人员宣传教育得5分,开展娱乐场所业主宣传教育得5分,开展流动人口宣传(包括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人员)得5分。查看有关资料记录,根据情况按比例得分。 |
15 |
|
|
1.羁押人员宣传教育覆盖率100%。
2.娱乐场所业主的宣传教育覆盖率80%以上。
3.个体工商户、劳务输出人员接受宣传培训的比例80%以上。 |
|
2.1.8 倡导与培训:开展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培训得5分,开展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得5分,对公安、司法干警开展培训得5分,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培训得5分。
查有关资料记录。 |
20 |
|
|
1.副科级以上干部宣传教育培训率100%;
2.医护人员和公安、司法干警培训率95%。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3、高危人群干预(220分) |
3.1 高干队建设(15分) |
3.1.1 高干队建设情况:查cdc,当地如有成立高干队文件的得1分;按照卫生部的要求,落实了高干队队员的得2分;随机抽查2名高干队队员,了解干预工作职责和任务的得2分。 |
15 |
|
|
|
|
3.2 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情况(20分) |
3.2.1 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90%得20分。查cdc监测数据 |
20 |
|
|
高危人群预防服务措施覆盖率=在过去12个月接受主要艾滋病预防服务的高危人群人数/辖区被调查的高危人群总数×100%。高危人群指:暗娼、吸毒人群、男男性行为人群、性病门诊就诊者。(绩效考核指标) |
|
3.3 开展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情况(185分) |
3.3.1 外展工作情况:有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娱乐场所分布图及这两种人群规模等基线资料的得5分;是否定期开展外展工作,并对业主进行培训,有记录的得5分; |
10 |
|
|
|
|
3.3.2 开展同伴教育工作情况:在暗娼、男男性行为人群中培训同伴教育者,开展同伴教育活动。查看有关工作记录 |
10 |
|
|
|
|
3.3.3 安全套推广工作情况:查cdc,有安全套发放记录,娱乐场所摆放安全套,娱乐场所业主、领班随时可提供安全套的得5分;暗娼安全套使用率≥90%得3分,查cdc哨点监测数据或相关工作记录 |
20 |
|
|
暗娼人群安全套使用率=接受调查的暗娼在过去12个月中最近一次发生商业性行为时使用了安全套的人数/调查的暗娼人数×100%。(绩效考核指标) |
|
3.3.4 性病诊疗服务工作情况: 性病门诊是否为就诊者免费提供安全套,是否开展梅毒、丙肝等性病规范诊疗和转介服务。查看有关工作记录 |
8 |
|
|
|
|
3.3.5 其它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情况:是否针对高危人群开展了外展服务或面对面宣传。查看有关工作记录 |
12 |
|
|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3、高危人群干预(220分) |
3.3 开展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情况(185分) |
3.3.6.1吸毒人群注射针具和安全套使用比例≥80%。设有综合监测点的地区,可直接使用综合监测点提供的数据,没有综合监测点的地区,进行专题调查。 |
20 |
|
|
吸毒者未共用注射针具并使用安全套的比例=被调查者最近一个月中注射毒品时未共用针具,并在最近一次性行为时使用了安全套的人数/被调查者中报告最近一个月注射了毒品,并且有过性行为的人数×100%。(绩效考核指标) |
|
3.3.6.2 系统收集本地开展针具交换的背景材料:有因注射吸毒致艾滋病流行、吸毒人数、注射吸毒人数、共用注射器比率、注射吸毒者分布图和当地出售针具的商店分布图等资料的得5分。 |
5 |
|
|
|
|
3.3.6.3 针具交换干预覆盖面:如没有开设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的地区,针具交换点数覆盖20-40%以上的目标人群(估计的静脉吸毒人数),得2.5分;查针具发放和回收记录,如针具回收率达100%以上的得2.5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5 |
|
|
|
|
3.3.6.4 同伴教育实施情况:是否在吸毒人群中培训同伴教育员,并开展同伴教育活动,查看有关培训记录,有针具交换工作职责、管理机制和激励手段,有同伴教育员协议或领取报酬或发放和回收针具记录等; |
10 |
|
|
|
|
3.3.7.1 是否建立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美沙酮维持治疗的长效工作机制,开展维持治疗。 |
5 |
|
|
|
|
3.3.7.2 美沙酮门诊在治人数: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数超过1000的县(区)应建立门诊;美沙酮门诊在治人数开诊一年以下不低于100人;开诊一年以上不足2年不低于150人;开诊2年以上,不低于200人,根据情况按比例给分。 |
10 |
|
|
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小于1000,分值标化。(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
|
3.3.7.3 美沙酮门诊维持治疗年保持率:65%以上 |
10 |
|
|
(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
|
3.3.7.4 门诊吸收的hiv阳性人数:社区能随访到的吸毒者中的感染者和病人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的比例达70%以上。 |
5 |
|
|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3、高危人群干预(220分) |
3.3 开展综合干预措施落实情况(185分) |
3.3.7.5 美沙酮门诊受治者实验室检测及时上报情况:当年参加美沙酮维持治疗受治者中按规定接受hiv、hcv和梅毒抗体检测人数中,实际检测并上报的比例均≥60% |
10 |
|
|
(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
|
3.3.8.1 vct门诊覆盖率:vct门诊数不少于2个得2分;每个门诊有独立的咨询室和咨询电话得3分。 |
20 |
|
|
2010年前完成在疾病控制机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分别建立规范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3个以上。(绩效考核指标) |
|
3.3.8.2 咨询员接受培训情况:抽查1个vct门诊,如工作人员接受过市级以上三天培训的得5分。 |
5 |
|
|
|
|
3.3.8.3 提供规范的vct服务:有保密措施/设施的得3分;有vct个案登记表并填写完整的得3分;免费提供安全套,有登记记录的得3分;有转介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和转介卡的得3分;有vct资料汇总并按时上报记录的得3分。 |
15 |
|
|
|
|
3.3.8.4 vct的宣传促进:有vct宣传材料或多种形式(包括:大众媒介、外展宣传等)开展vct宣传活动,有记录的得5分。 |
5 |
|
|
|
|
4、其它人群干预(35分) |
4.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20分) |
4.1.1 是否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提供抗病毒药物;是否
为感染艾滋病病毒产妇所生婴儿提供抗病毒药物;是否为感染艾滋病病毒产妇所生婴儿提供人工喂养技术指导。每一项3分。 |
9 |
|
|
1.感染艾滋病病毒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90%以上。
2.感染艾滋病病毒产妇所生儿童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90%以上。
3.感染艾滋病病毒产妇所生儿童人工喂养率90%以上。 |
|
4.1.2 是否为感染者产妇所生婴儿提供18个月的随访和检测服务;是否对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婴儿提供转介服务。每一项3分 |
6 |
|
|
无阳性孕产妇,分值小项内标化。 |
|
4.1.3 是否对先天梅毒患儿进行随访和治疗,是否对梅毒阳性孕产妇提供规范诊疗服务。每一项2.5分 |
5 |
|
|
无阳性孕产妇,分值小项内标化。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4、其它人群干预(35分) |
4.2 保证临床用血安全,杜绝医源性感染(15分) |
4.2.1 制定用血安全和防止医源性感染有关制度:抽查2家医疗机构,是否建立并落实用血安全和防止医源性感染制度,且100%的临床用血来自无偿献血。 |
5 |
|
|
|
|
4.2.2 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的使用和处理:能否做到100%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是否对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和输血器使用后进行100%毁型和消毒处理;查看发放和回收登记情况,是否有登记记录。 |
5 |
|
|
|
|
4.2.3 职业暴露预防:查看培训记录,是否对医务人员开展了职业暴露培训;是否建立了职业暴露预防相关制度,抽查3名医务人员(如初筛实验室技术人员、护士、咨询员各1名),是否掌握了职业预防的基本知识。 |
5 |
|
|
|
|
5、实验室与监测检测工作 (48分) |
5.1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20分) |
5.1.1 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情况:如辖区内是否建立了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能否同时开展艾滋病、梅毒和丙肝检测。 |
5 |
|
|
2010年前在疾控机构、综合医院、妇幼机构各建1个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要求能同时开展艾滋病、丙肝和梅毒检测的筛查实验室达到3个 |
|
5.1.2 实验室人员素质:实验室工作人员接受过省级/国家培训,并持证上岗的得2分;实验室记录规范完整的,得3分。 |
5 |
|
|
|
|
5.1.3 实验室质控和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严格执行《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参加室间质量评价且结果合格得3分;已建立室内质量控制且记录完整得3分;有生物安全和职业暴露预防的相关制度,且工作人员不在污染区办公得2分;工作人员了解hiv实验室安全操作与防护知识并配有冲眼器的得2分。 |
10 |
|
|
|
|
5.2 监测检测工作(28分) |
5.2.1 哨点监测完成率:辖区内是否按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监测工作的哨点的比例。 |
10 |
|
|
示范区哨点要求:中央重点建设示范区设立2个高危人群监测点和1个重点人群监测点,中央与省共建示范区设立1个高危人群监测点和1个重点人群监测点。(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5、实验室与监测检测工作 (48分) |
5.2 监测检测工作(28分) |
5.2.2 本年度是否开展高危人群规模估计及艾滋病疫情预测工作,查看相关记录。 |
2 |
|
|
示范区启动第1、3、5年各开展一次。 |
|
5.2.3 指定医院机构,如性病、结核病诊疗机构等是否开展艾滋病、梅毒主动检测与咨询服务 |
3 |
|
|
|
|
5.2.4 是否每季度对新入监管场所人员开展检测工作 |
4 |
|
|
各示范区对100%的羁押人员进行艾滋病检测与咨询 |
|
5.2.5 是否开展暗娼人群检测工作 |
4 |
|
|
|
|
5.2.6 是否开展孕产妇的艾滋病、梅毒等检测工作 |
2 |
|
|
辖区内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达90%以上 |
|
5.2.7 是否动员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固定性伴进行hiv抗体检测 |
3 |
|
|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非hiv抗体阳性配偶、固定性伴的hiv抗体检测率达90%以上 |
|
6、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治疗关怀与生活救助 (62分) |
6.1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管理 (25分) |
6.1.1 是否掌握本地感染者分布和基本情况,及时更新疫情数据库信息。 |
5 |
|
|
|
|
6.1.2 是否对新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完成个案随访表。完成流调率90%以上。 |
10 |
|
|
(全国艾滋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
|
6.1.3 是否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随访、干预。随访干预比例85%以上。 |
5 |
|
|
|
|
6.1.4 定期为感染者进行cd4检测。cd4检测比例达70%以上。 |
5 |
|
|
|
|
6.2 开展抗病毒治疗及相关检测服务(22分) |
6.2.1 是否指定艾滋病诊疗的医疗单位,有无成立抗病毒治疗专家组 |
4 |
|
|
|
|
6.2.2 是否建立疾控、妇幼、监管等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转介机制;有无相关的转介卡或转介证明。 |
4 |
|
|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6、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的随访管理、治疗关怀与生活救助 (62分) |
6.2 开展抗病毒治疗及相关检测服务(22分) |
6.2.3 制定并实施督导服药制度。符合治疗标准的成人、儿童艾滋病病人接受规范免费抗病毒治疗率达85%以上。 |
2 |
|
|
|
|
6.2.4 为治疗病人提供cd4和病毒载量检测。艾滋病病人cd4检测比例达80%,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病人(含成人和儿童)病毒载量检测率75%以上。 |
2 |
|
|
|
|
6.2.5定期在感染者和病人中开展结核病筛查,发现的结核病病人转介到结核病防治机构。 |
3 |
|
|
合并结核的艾滋病病人接受免费dots治疗率80%以上。 |
|
6.2.6 能否为有需求的病人提供中医药治疗;能否给病人提供机会性感染预防性药物治疗, |
2 |
|
|
|
|
6.2.7是否建立完备的药品管理机制和药品进出库管理档案。 |
2 |
|
|
|
|
6.2.8 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减免情况:查文件,如出台了机会性感染治疗费用减免政策的得分; |
3 |
|
|
|
|
6.3 生活救助 (15分) |
6.3.1对生活困难的感染者/病人及家庭的生活救助:当地政府是否出台了相应的生活救助政策;了解病人对救助政策落实的满意度(通过打电话或座谈等)。 |
5 |
|
|
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致孤儿童及孤老提供生活救助。得到生活救助的比例应达100%。 |
|
6.3.2 艾滋病致孤儿童免费就学政策落实情况:当地出台了减免和救助的政策性文件,得2.5分;查看艾滋病致孤儿童享受如“两免一补”政策情况,教育部门提供的免费上学的凭证(救助名单、家长签字及救助金额),如免费就学达100%得2.5分。 |
5 |
|
|
无艾滋病致孤儿童,分值小项内标化。“两免一补”是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杂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一项政策。 |
|
6.3.3 积极扶持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情况:有生产自救的帮扶政策得2.5分;已经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互助活动或培训得2.5分。 |
5 |
|
|
得到救助和关怀帮助感染者和病人比例90%以上。 |
|
督导项目 |
检查方法及评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分原因/标化原因 |
实得分 |
备 注 |
|
7、项目工作管理(80分) |
7.1 计划制定与经费管理(30分) |
7.1.1 计划方案的制定与执行:制定了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得10分;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计划和经费预算,有多部门参与工作得5分;根据工作计划,抽取部分活动,核实是否完成,得5分。 |
20 |
|
|
|
|
7.1.2 经费的管理:建立专账,专款专用得5分;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有项目经费整合,得5分。 |
10 |
|
|
|
|
7.2 信息资料管理与评估(50分) |
7.2.1 工作的评估:查cdc,如有工作的相关总结;能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情况分析;按时报交报表,核实数据的真实性。每项5分 |
15 |
|
|
|
|
7.2.2 档案管理:各项活动记录齐全,档案管理较规范,得10分。 |
10 |
|
|
|
|
7.2.3 收集和总结最佳案例、有特色的工作模式经验(可包括防治工作者典型事迹),报交2个总结材料并附数码照片,每个案例或经验15分;可推广性、典型性20分;文稿撰写和照片质量15分。 |
25 |
|
|
|
|
总分满分 |
|
600 |
|
|
|
|
实际得分(标准化后得分)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