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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9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全力做好重症危重症病例救治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一)ev71型肠病毒引起的重症手足口病病例病死率较高,自治区本级和各地(州、市)县,尤其是承担手足口病定点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要成立重症及危重病例诊断救治专家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技术指导工作,按照全国手足口病诊疗指南的要求,从人员、急救物资、设备等方面认真做好重症手足口病病例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手足口病重症及危重病例诊断救治专家组名单须报卫生厅医政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建立分级分层医疗救治和对口支援制度。
  
  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和就“近就地隔离治疗”的原则,卫生厅指定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传染病医院为自治区级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各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本辖区综合实力较强的一所医疗机构作为当地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救治医院。要充分发挥各级手足口病重症及危重病例诊断救治专家组的作用,继续执行在防治甲型h1n1流感中制定的分级对口支援工作机制,通过远程会诊系统或派出巡回专家组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断救治的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重症病例救治能力。
  
  (三)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消毒工作,尤其要做好门急诊、留观室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消毒隔离工作,防止疫病的院内传播。
  
  五、大力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充分利用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针对不同目标人群,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大力开展以清洁整治居住环境卫生、消除卫生死角和消除蚊蝇等疾病传媒孳生地为重点的爱国卫生活动。要引导群众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喝开水、吃熟食、晒衣被”的良好生活习惯,出现腹泻、发热伴皮疹时,要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六、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各地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卫生系统各单位的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点单位日常检查督导工作力度,确保综合性防控措施实施的质量。发现手足口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要立即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因领导不重视、保障措施不力、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失职而引起手足口病广泛流行蔓延、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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