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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卫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会:
  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强烈地震,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根据市卫生局党政统一部署,市卫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要求各单位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积极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上来
  全市卫生系统工会组织和全体工会干部要把当前抗震救灾作为首要大事,把广大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局党政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部署上来,协助各单位党政落实抗震救灾各项措施,动员职工群众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好随时奔赴灾区救援的准备。
  
  二、加强宣传,认真开展好职工群众抗震救灾捐款活动
  各单位工会要组织好本单位职工群众自愿向灾区捐款的活动,以缴纳特殊会费、捐献爱心款等方式筹集善款。各单位工会要动员职工群众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为玉树群众抗击灾害,积极开展灾后重建提供帮助、奉献爱心。此次交纳特殊会费、捐献爱心款活动以自愿的方式进行,不做硬性要求。请各单位工会将收到的捐款及时上交市卫生局,由局规财处统一上交到市红十字会。
  请各单位工会组织注意收集本单位在抗震救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迹,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以活动本身影响带动更多的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重庆市卫生局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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