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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八)建立应急联动指挥系统 主要内容:以110系统为依托,将119、120、122等已建系统联网,把公安、交警、消防、急救、防洪、防火、防震、防空、海上救援、公共事业等政府和公用部门纳入统一的应急联动系统,实现紧急状态下的联动,从而对一些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能做出有序、快速、高效的反应;及时获取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快速正确决策提供帮助;实现紧急状态下的调度指挥,为领导提供应对预案。 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人防办、营口海事局 (九)建立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现有的信息资源,构建高效、完备的房地产管理体系,加强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管理,满足市民购房和房屋产权变更等方面需求,实现房地产企业与消费者互动,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引入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图文互动、综合数据分析、即时信息交换等先进技术,做到房地产交易信息公开、透明、公正、及时、准确,真正为百姓谋福祉。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 (十)完善阳光审批信息系统 主要内容:运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依托行政审批流程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对全市各政府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开展实时监控、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绩效评估等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证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公正、透明,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 (十一)促进营口物联网建设 主要内容:营口市的信息化,要突出为沿海经济建设服务的特色,抓住营口市成为首批全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示范城市的契机,促进营口物联网的建设。加大对港口物流业信息化支持的力度,实现营口市河海两港生产、管理事务的信息化。整合营口港口运输物流平台和营口交通运输物流平台,通过信息技术带动物流业的技术升级,并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营口港务集团 (十二)建设“数字社区” 主要内容:每年选择4个信息化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典型社区作为“数字社区”建设的试点单位。通过政府推动,并与小区开发商联合投资,完成试点社区的社区网络基础设施、社区数字化及智能化应用系统、社区综合信息管理与服务体系的建设。为居民提供一个信息化的工作、生活、学习与休闲空间,实现社区党员管理、社区养老、社区就医、社区治安、社区便民服务的数字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营口市信息化领导小组是我市信息化建设和实施“数字营口”的重要议事协调机构,市信息化办公室承担“数字营口”建设的具体工作。各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数字营口”工作。 (二)加快整合,严禁重复建设。出台《营口市信息化建设暂行规定》,加强信息化项目的审批管理,加强重点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监理、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对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完善信息工程资质制度,逐步实行信息工程项目监理制度;加强项目的监督与验收工作,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工期;各相关部门必须本着“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信息管理系统,避免重复建设,摒弃部门利益,实现各业务系统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 (三)加强考核,促进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营口”的建设工作,市绩效管理办公室将其纳入到全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范围内,促其又好又快发展。 (四)增加投入,建立多元化筹资体系。一是市财政设立五百万元的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市级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启动资金和奖励基金。二是由企业自筹。鼓励企业投入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竞争,为“数字营口”创造良好的基础条件。三是招商引资,以资源换资金。对具有潜在经济效益的项目,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经营城市资源,在满足政府资源需求的前提下,换取资金,加快城市的发展。四是积极争取国家、省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创造条件,争取成为国家部、委、办的试点、示范项目,获得国家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 (五)加大培训,规范试点。抓好各级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统一协调,统筹安排,培养、引进信息化建设人才。此外,还要根据“数字营口”建设的总体规划,突出行业特点,选准试点单位,达到典型引路,以点扩面,带动发展的效应。 市经信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