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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晋建村字[2010]131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有关市规划局:
  现将《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今年的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
  

  
  
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小城镇在推动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消费、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实施监管,深化各类特色小城镇创建活动,强化古村镇保护利用。统筹城乡规划建设,选择1-2个县,开展推进城镇化试点,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
  工作要点:
  
  一、加快推进城镇化
  (一)加强村镇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60个、村庄规划2000个(各市编制任务见附表)。组织村镇规划技术评审和成果评优,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开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宣传培训。抓好县域建设项目选址管理,提高村镇范围内“一书一证”和“一书两证”的发放率,组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督查。
  开展重点镇、产业集聚用地和新型社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指导重点镇依托自身优势资源,编制产业集聚用地详细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做好新型社区详细规划编制。强化建筑外观设计,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住宅小区,营造个性鲜明的环境风貌。开展镇域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二)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扶持重点镇发展的配套政策,使其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心,实现率先发展。深化城镇化示范镇、景观旅游名镇、历史文化名镇、园林城镇等特色小城镇创建活动,增强小城镇吸引特色产业和优势项目的能力。开展第二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审定工作。开展园林城镇创建活动,加强建制镇绿化建设,全省建制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22.9%。继续开展创建“山西省城镇化建设示范镇”、“山西省村庄建设示范村”、“山西省村镇康居住宅示范小区”活动,适时组织对已命名示范村、镇、小区进行复查。
  (三)开展推进城镇化试点。选择1-2个县,启动城镇化推进试点,重点抓好城乡规划全覆盖、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对试点的资金支持力度。一是加快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小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用地规划,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体系。二是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区域供水、垃圾治理、城镇道路及排水沟渠建设、街巷硬化绿化,以及自然文化遗产和乡土特色保护,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四)抓好小城镇建设考核、统计和培训工作。考核公布全省小城镇建设先进镇,确定建设资金补助范围。规范村镇建设统计年报工作,准确反映全省村镇建设基本情况,发挥统计信息在指导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村镇建设助理员培训,颁发新的助理员上岗证书和专用印章。强化村镇项目开工和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利用好亚行贷款加强小城镇建设,按照贷款协议,加强对小城镇贷款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提款报账的监管。
  (五)搞好村庄整治试点,改善村容镇貌。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县域村庄整治试点规划,编制整治方案,有序开展重点项目治理,逐步改善村容镇貌,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工程项目带动村镇规划部级试点工作,指导试点镇村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动项目建设和村镇规划一体化实施。
  
  二、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建设
  (六)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按照国家下达指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编制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实施方案,分解落实改造任务,建立分户改造档案。协调财政部门及时下达改造补助资金,保证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因地制宜,多式并举,总结推广经验和做法。加强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保证改造住房质量。
  (七)加强农民建房指导。加大新农村住宅设计图集的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农民建房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农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增加0.35平方米,达到26.82平方米。在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开展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管理调研和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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