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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推动江苏经济实现第三次转型和新的跨越,全省工商系统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牢牢把握历史机遇,整合职能,凝聚力量,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大局中步子更快、工作更实、标准更高,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着力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支持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一)大力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加强对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传感网等六大新兴行业企业的登记辅导工作,对企业申请的经营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未列明的,可根据企业申请,核定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对各地确定的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辖区工商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明确专人,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在驰名商标推荐、著名商标认定、商标国际注册、重点商标保护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对从事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电解铝、大豆压榨等产能落后与过剩,重复建设问题突出的行业,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一律不予登记。 (三)大力促进创投企业规范发展。允许境外投资者投资设立从事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由企业自主约定。帮助创投企业完善增资及退出机制。允许以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运作相关的产业发展基金。 (四)积极支持产学研结合。对于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实体,或者企业设立(兼并)国内外研发机构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予以积极支持。依法维护企业创新权益,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 (五)积极鼓励“网店”发展。自然人开设网店,只需向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商提出申请,进行身份信息备案,不要求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六)大力支持社区服务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建设社区便民服务设施,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行业,对大型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的,予以支持;对社区举办的各类服务设施或项目,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及时办理。 (七)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切实做好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登记工作,文化事业单位整体改制为公司制企业,以原单位经财政部门或其授权部门确认后的资产计入公司注册资本的,不受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三十的限制。鼓励文化企业兼并重组。支持文化企业组建集团。 (八)积极推动广告创意产业发展。推动出台“十二五”期间我省广告业发展规划,支持广告企业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导、支持建立大型广告企业集团,促进广告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化经营。鼓励广告企业开发新的广告发布形式,支持互联网、楼宇视频等新兴广告媒介健康有序发展。 二、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 (九)全力推动传统产业品牌提升。着力提升我省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水平,提升地区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设,鼓励品牌培育基地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申请注册集体商标。对省政府确定的12个重点产业企业,在驰名商标推荐、著名商标认定、商标国际注册、重点商标保护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省局每年确定一批商标为重点保护商标。三年培育驰名商标100件以上,新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680件以上;新确认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30个以上。 (十)积极支持企业并购重组。对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一方或各方的前置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且前置许可部门未要求先办理许可证变更的,允许合并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到有关部门办理许可证的变更登记。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时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 (十一)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等国家允许投资的领域,对国家没有规定前置许可的新兴行业和领域,认真做好登记规范工作。做好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融资性租赁公司的登记和规范工作,支持我省成立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托管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