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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武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武政办[2009]185号
【颁布时间】 2009-12-26
【实施时间】 2009-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处
  
  (三)政策法规处
  
  (四)财务处
  
  (五)发展计划处(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六)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市火炬计划办公室)
  
  (七)区与农村科技处(市星火计划办公室)
  
  (八)社会发展科技处(市生物技术与医药产业办公室)
  
  (九)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
  
  (十)离退休干部处
  
  纪检监察机构、机关党委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科学技术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2名(含纪检监察、机关党委职数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4名。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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