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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地检查。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经贸局、发改局、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年审是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审核企业是否继续具备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各地做好 “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的基础性工作。年审期间要安排专人实地检查,严格把关,对辖区内所属零售企业进行登记造册,详细统计各加油站的信息,做到不漏检,不错检。同时,各地对未取得自治区商务厅核发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加油站,要将其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建站时间、建设规模等情况列表上报商务厅,全面摸清辖区内加油站建设经营情况。 (二)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再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企业,经过整改仍不符合成品油经营的条件和要求,应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逐步健立和完善成品油经营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控零售企业数量,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三)按时完成年审。为保障2009年度成品油经营企业年检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年检期间暂停受理加油站新建、改扩(迁)建和变更业务办理。请五市商务局于2009年2月底前,将总结材料和《2009年度×××市加油站年审情况表》(附件3)以书面和电子表格方式同时报送商务厅。(各附件可从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商贸服务管理处子站下载:www.nxdofcom.gov.cn) 联 系 人:商贸服务管理处 米湘胜 电话:0951-5048350(传真) 电子信箱:mixs@nxdofcom.gov.cn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2009年度成品油批发企业年审情况表》 (略) 3、《2009年度×××市加油站年审情况表》(略) 4、《2009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号_______________ 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务部印制 填表说明 一、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字迹工整。 二、经济类型指:国有、国有参股、民营、外商独资、合资外方控股、合资中方控股。 三、交表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企业或申请人印章):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 2.成品油批发企业及零售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 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 6.油库或加油站(点)基础设施在上年度迁建或扩建的,需提供油库及加油站(点)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确认文件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 7.油库或加油站(点)的产权证明文件; 8.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 9.审核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有关部门应明确签署“同意通过年检”或“不同意通过年检”的意见及理由。 五、成品油批发及仓储企业将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成品油零售企业将此表连同附带材料上报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或被授权的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