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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发[2009]99号
【颁布时间】 2009-12-27
【实施时间】 2009-12-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1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全省文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科研、展示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7年4月,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发掘的礼县大堡子山遗址和张家川马家塬战国墓地两个考古项目分别被评为“2006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2009年3月,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发掘的临潭县磨沟齐家文化墓地考古项目入选“200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这些考古成果在国内外考古界产生了重大影响,丰富了我省考古学文化内涵,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甘肃文物大省的地位,对不断提升甘肃文化软实力、扩大甘肃影响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省政府决定,对承担上述三项考古项目发掘工作的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予以通报表彰。希望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水平。全省广大文物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文化遗产事业的新局面,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甘肃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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