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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国内招展招商 国内招展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1.中国贸促会负责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和贸促行业分会等相关商协会的协调、联系工作; 2.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组织相关企业及品牌参展; 3.3月上旬省政府王令浚副省长率团前往内蒙、上海、山东等地考察清真产业发展现状,开展展会的宣传和招展招商工作; 4.4月20日在北京召开展会新闻发布会,向海内外清真食品及穆斯林用品行业进行宣传推介; 5.5月上旬由中国贸促会组织召开各省 (市、区)贸促分会负责人协调会议,协调全国各贸促分会和行业分会进行招展招商工作; 6.陕西、甘肃、新疆三省(区)贸促分会负责联系本地区企业参展; 7.省贸促会按国内招展招商区域分工,做好协调相关省(市、区)企业参展参会工作; 8.通过媒体宣传、网络广告、发布邀请函等方式进行招展招商。 (三)省内招展招商 省内招展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 1.由西宁市政府、海东行署,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和黄南州政府负责,组织好本地区企业招展和形象展示工作; 2.由省农牧厅负责,组织好青海省农畜产品(清真)成果和规划的综合展示工作; 3.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青海省旅游形象展示工作; 4.由省伊斯兰教协会负责,组织相关清真食品及用品企业参展; 5.由西宁市城东区政府牵头,民和、循化、化隆、大通等县政府配合,于7月10日前完成青海清真食品节的筹备工作; 6.省贸促会按组委会办公室的分工,负责全省各地州市的招商招展工作。 十、展会策划、布展、广告宣传和安全保卫工作 (一)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展会综合策划,统筹组织各方案的策划和实施; (二)组委会综合会务组负责展会开幕式方案的制定,报组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委会布展展览组负责制定布展策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委会布展展览组和招商联络组负责制定参展样品、现货的接送、回运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组委会项目活动组负责制定展会期间的其它活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组委会接待服务组负责制定接待服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省委宣传部和组委会宣传推介组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省公安厅、省安全厅和组委会安全保卫组负责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九)组委会宣传推介组负责在西宁、北京召开展会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工作,做好向海内外清真食品及用品行业的宣传推介工作; (十)省贸促会和中国贸促会宣传出版中心于5月中旬前完成展会宣传材料、广告、邀请函的设计、制作和展会网站建设更新工作。 十一、展会综合服务工作 (一)省外事办指导安排省领导会见和外商参展等方面涉外礼宾礼仪工作,组委会招商联络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二)省接待办负责国内各兄弟省(市、区)副省级以上领导来青参会的接待工作,并安排与我省领导会见事务,组委会接待服务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三)省广电局、省政府新闻办负责联系和接待中央及海外新闻媒体,组委会宣传推介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四)省经委、省民宗委、省商务厅、组委会综合会务组分别负责联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中国贸促会,组委会综合会务组做好联系配合工作; (五)西宁市政府负责市内环境美化和氛围营造,并协调市卫生局、市公交公司做好展会期间的公共卫生、公共交通调度工作; (六)西宁市城中区政府负责展会期间展馆外街道、广场等地环境美化和氛围营造工作,并利用多种形式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气氛,充分展示青海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二、经费 “2010清食展”财政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审核拨付。资金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审计、财政等部门予以监督。 十三、工作联络 组委会办公地点: 西宁市滨河南路220号景江商务宾馆5楼;邮编:810001 综合会务组:张建萍 李得庆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与省政府、总会各部门的联系和邀请工作。 电 话:0971--6133377 6116396 传 真:0971---6133377 email:ccpitqh@yahoo.com.cn 招商联络组:李文明 祝 艳 负责国内外客商招商招展工作。 电 话:0971---6116397 传 真:0971----6133377 email:ccpitqh@yahoo.com.cn 外商联络组:张 强 王海英 宋维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