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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9]241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2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宁加油站等5家企业核发、变更或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批复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宁加油站等5家企业:
  我委于2009年12月29日以来先后受理了你们提出更改或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申请。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闽经贸市场〔2007〕23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德市蕉城区九都西溪加油点名称变更为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富宁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林三银。
  
  二、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莆田仙游城南加油站名称变更为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莆田仙游城南加油站,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变更为戴尽良。
  
  三、同意补发漳浦县旧镇浦云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本。
  
  四、鉴于陈文全将其所有的莆田市荔城区鹭明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闽莆渔油168)部分股权转让给朱文宫和高春兴,同意注销陈文全独资的莆田市荔城区鹭明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闽莆渔油168)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证书号为943302),并核发陈文全、朱文宫和高春兴共同建立的莆田市荔城区鹭明成品油有限责任公司(闽莆渔油168)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法定代表人高春兴,加油水域为莆田海域,经营品种柴油。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上述同意核发或变更证书的企业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人:黄翠华,联系电话:0591-87846361。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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