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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白银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政办发[2009]27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8
【实施时间】 2009-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业,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以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0号、第61号颁布了《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两个规定”的颁布实施,是省政府全面贯彻依法治省方略、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又一具体实践,也是我省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标志。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规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两个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两个规定”的实施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件大事,抓好“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是近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集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个规定”,全面领会其精神实质;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要熟悉和掌握“两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两个规定”的具体措施。
  
  二、突出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
  
  抓好“两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是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措施落实的关键。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责任体系建设。要把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的监管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格局。要积极探索、研究制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追究办法,促进监管责任与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保障环境。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区、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职责内容及相应责任,靠实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工作分工、工作部署、工作检查、工作落实等各个环节入手,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创新思路,改进作风,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全面贯彻“两个规定”,不断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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