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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支一扶”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不再追加指标。“进村(社区)”项目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或由市(州)上报省考务办统一调剂解决。 两个项目最后确定的人选,分别在“甘肃人事编制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影响录取的,正式发文通知各市(州)。 经批准录取的人员,按照甘人通〔2007〕55号、甘人通〔2006〕61号和甘人通〔2009〕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安排工作岗位,落实工资(补贴)政策,于9月底前全部安排上岗。 六、工作纪律 1、严格纪律。招录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该公开的一律公开,增强考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必须严肃处理。 2、加强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招录工作的重要环节,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监督。 3、狠抓落实。各市州要严格执行省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变通和另行制定加分等政策。要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 七、检查验收 选拔工作完成后,由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书面报告省政府。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附件:1、《2010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名额分配表》(略) 2、《2010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汇总表》(略) 3、《2010年甘肃省考试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报名汇总表》(略) 4、《考场编排情况表》(略)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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