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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09]109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3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工作“回头看”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工作“回头看”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关于开展市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工作“回头看”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文件要求,我市2009年上半年开展了市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成果,整顿秩序,规范市场,切实提高依法用地依法管地的水平,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0年1月5日起至2010年2月10日止,对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工作进行“回头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重点核查对2009年年初清理发现的几类问题是否处理到位,对没有处理到位的提出妥善处理措施,限时整改;
  (二)对照2009年年初土地清理方案,排查有没有遗漏的问题,发现遗漏,补充调查,一并处理;
  (三)对市城区2005年1月1日以后出让经营性用地进行排查,重点清理新形成的闲置土地;
  (四)查处未经市政府批准,未达到法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擅自转让土地的行为。
  
  二、组织实施
  市中心城区土地清理“回头看”工作继续由市城区土地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土局尹冬林、吴华太、叶金印兼任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清理工作“回头看”继续实行“三集中、一统一”的方式进行(即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办公,统一处理)。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牵头,抽调2009年初市城区土地清理整顿的工作班子到市国土资源局集中办公。
  
  三、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5日至1月10日)
  召开会议部署,搞好宣传发动,集中人员分组,收集整理资料。
  (二)排查摸底阶段(1月11日至1月25日)
  对照工作方案的工作内容要求,逐宗排查,建立台帐,提出处理意见。
  (三)集中处理阶段(1月26日至2月10日)
  对清理出来的问题,依据有关政策法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处理到位,重大问题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有关部门要抽调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的干部参加本次清理,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精力搞好清理工作“回头看”,要明确责任,严肃工作纪律,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清理工作,从严清查、从严处理,确保不走过场。
  (二)部门联动,搞好协调。
  “回头看”涉及三个区和多个工作部门,各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服从统一领导,搞好协调,共同把工作做好。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回头看”要突出重点,重点是抓好2009年清理出来的问题的整改,同时对近五年来出让的经营性土地是否存在闲置和非法转让行为进行清理,务求实效。要通过清理真正解决一批问题,进一步盘活城市土地资产,促进已供应土地的及时开发利用,尽快形成住房的有效供给,改善住房的供求关系。
  (四)依法行政,规范行为。
  “回头看”中,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操作,对每一宗地的处理,都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既要保护好投资者的积极性,又要严格依法处理违规用地行为。通过清理工作“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调控力度,建立市城区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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