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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解决企业生活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问题。改制企业职工生活区的水、电、气、下水道、车棚、公厕、绿化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纳入城市管理体系,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管理,并搞好维护、建设和改造,确保设施完好,功能正常发挥。改制企业原用于社区管理的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原则上一并移交当地政府,实行政府所有、街道管理、社区使用。 (三)完成已启动但尚未完成改制企业的改制 破产程序未终结的要尽快终结,资产未过户的要尽快过户,新企业未注册的要尽快注册,职工未置换身份的要尽快置换身份。有关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责任,在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争取明年3月底前完成改制。 (四)抓好未启动改制企业的改制 各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鹰发〔2000〕7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以及《鹰潭市市直国有和国有控股已关闭破产改制及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08〕4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并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改制方案,依法落实好金融债务,妥善安置好职工。无资产或资不抵债的企业原则上采取依法破产的方式进行改制,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主要工作内容:召开动员大会;有关人员抽调到位;落实集中办公场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12月30日--2010年5月15日) 主要工作内容:摸清已改制企业资产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企业资产处置变现,筹措改制资金;处置改制遗留问题;组织指导已启动改制但尚未完成改制的29户企业尽快完成改制;指导并组织13户企业进行改革。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5月16日--2010年5月30日) 主要工作内容:检查相关改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对全市国企改革工作进行总结;对改制中存在的难以解决的难点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组织领导 我市已成立鹰潭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宋迪维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国资、财政、土地、经贸、外经贸、劳动、信访、公安、总工会等部门抽调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市企业改制有关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抓改制。为便于开展工作,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鑫英 市国资委主任 副组长:危世安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调研员 胡国良 市档案局副调研员 成 员:黄宗根 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 李 明 市经贸委科长 刘志英 市国资委主任科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改制工作综合协调、相关文件起草、信息收集整理、宣传报道、档案移交等工作。 (二)资金筹措与管理组 组 长:吴 岩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副组长:杨今东 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吴泰兴 市房管局副局长 姚江鹏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成 员:陈华秀 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庭长 曾凡忠 市财政局科长 周太镇 市房管局办公室主任 胡小华 市国资委监察室副主任 主要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企业债务清理、资产处置变现、企业破产终结和筹措改制资金。 (三)方案审批组 组 长:裴小林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胡玉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项润茂 市国资委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审核企业改制方案。 (四)职工安置与社会保障组 组 长:韩学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胡国根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洪新华 市经贸委副主任 成 员:李 明 市经贸委科长 刘文忠 市国资委科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职工安置、落实职工安置费、养老保险费、工伤人员伤残补助金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或发放,负责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五)信访维稳组 组 长:江东生 市信访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勇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兴云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 成 员:张丽葭 市信访局科长 胡玉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长 林 新 市公安局信访处长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信访维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国企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各工作组成员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组织指导企业改制工作。 (二)各单位必须抽调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参加企业改制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三)工作组成员必须熟悉掌握企业改制政策,统一思想和宣传口径,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人为本,善待职工。要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不乱开口子,不乱表态、不乱许愿。 (四)各工作组和相关单位应服从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有关政策由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