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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是关系民生、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开展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公安交警部门是主力军,宣传、城建、城管、司法、市政、教育和交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夯实责任,加强督导。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要切实抓好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开展交通综合整治行动的情况。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改正,对整治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并在全市予以通报。 (四)创新方法,深化效果。要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有碍整治工作的重点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协作运行机制,增强交通整治的合力。要创新工作模式,落实定路段、定人员、定标准、定奖惩、定职责的“五定”承包责任制,实现“守住一点、管住一片”的目的。要完善交通整治长效机制,促进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 兰州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活动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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