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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9]86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4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三)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四)物流管理的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参与拟订全省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负责全省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省商务厅负责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正处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要积极探索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逐步实现机关后勤服务的社会化。
  
  六、附则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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