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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元旦、春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做好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现就节日期间重申有关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习教育,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要结合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和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召开党员领导干部大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督促领导干部不断强化廉洁意识,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要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廉洁、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把好拒礼关,过一个廉洁轻松愉快的节日。 二、坚持厉行节约,坚决反对奢侈浪费 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之间相互宴请,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格控制年终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公务购车用车等有关规定。 三、严守纪律,切实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元旦、春节期间是各种不廉洁行为易发多发期。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廉洁从政意识,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干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借用车辆。严肃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四、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 元旦前,系统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扶求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群众的生产生活,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加强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解决一些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保证他们节前及时拿到应得的报酬。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妥善处置群众聚焦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明确职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实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各项规定和要求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好表率,带好头。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要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等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从严惩处,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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