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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省红十字会各处(室、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正确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甘肃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人社厅《关于做好200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2009年度省卫生厅机关和省红十字会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总体要求 2009年厅机关和省红十字会处级及其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法。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考核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德和绩。 二、考核方法 考核按照思想动员、总结述职、民主测评和领导测评、确定等次、反馈结果、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 1、厅机关和省红十字会各处(室、局)处长(主任、局长)在全厅职工大会上结合本处年度工作总结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各处(室、局)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一般干部年度述职继续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召集,并请分管厅领导听取述职报告。2009年12月调整、提拔职务人员在原处室所在支部按原职务述职。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评定考核等次。2009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本年度考核。 2、参加考核人员要对自己一年来工作、学习等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并根据总结情况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相关栏目,处级干部的考核评语由分管厅领导填写,一般干部的考核评语由所在处室负责人填写,本人提出复核意见后,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厅人事处。 3、厅机关和省红十字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厅机关工勤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考核测评在全厅干部职工大会上同时进行。省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工作由厅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开展,考核测评在全厅干部职工大会上同时进行。 4、测评分为民主测评和领导测评两部分。民主测评由厅机关和省红十字会全体干部对参加测评的人员进行打分;领导测评包括厅领导对处(室、局)负责人的测评和处(室、局)负责人对全体调研员及以下职务人员的测评。其中民主测评结果占个人测评成绩的70%,领导测评占30%,两者之和为个人年度测评得分。 5、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人员调整职务、岗位竞聘、调整工资待遇、实施奖励及解聘、辞退的依据。厅人事处将根据公务员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6、按照有关规定,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15%。根据年度工作情况、民主测评和领导测评情况由考核小组提出本年度优秀等次建议名单,提请厅党组会议审定。确定的等次在厅机关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本人签署意见。 三、时间安排 考核时间从2009年12月31日开始。12月31日下午召开年度考核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1月4日-8日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述职,各处处长在全厅职工大会上做工作述职,并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和领导测评,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年度考核工作,省卫生厅决定成立2009年度厅机关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维忠 副组长:高建邦 李存文 张学明 王晓明 李玉堂 常继乐 郭玉芬 陈 明 刘静生 成 员:金中杰 赵鹏程 刘延生 鄢卫东 王 胜 杨芳胜 梁保平 吴一多 接到本通知后,各支部、各处(室、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进行准备,要在厅机关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实施考核。各支部、各处(室、局)负责人要抽出专门的时间和精力组织安排年度考核工作。支部述职要做到内容、时间、效果三落实。考核避免走过场,通过年度考核使全体人员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增强履职能力,为2010年工作开好局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