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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为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先进示范点单位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全面建设、重点培育、深入总结、集中推广”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示范点创建工作。要制定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原则、建设标准和实施步骤,并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大力推广示范点先进经验和做法,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大培训力度。要重点对县(市)区政务公开部门、纪检监察驻厅工作人员以及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通过组织经验交流会、组织到省内省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等方式,充分吸收和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上水平、上档次。 (四)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2010年是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立八周年,是我市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十一周年。各级政务公开协调机构要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举办征文活动、理论研讨、图片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