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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卫法监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认真做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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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检查时间和步骤
  检查验收工作从2010年3月开始至年底结束,采取自查和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3月-4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通知精神和当地工作实际,及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措施,进行动员部署,做好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自查阶段(2010年4月-5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参照《自治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标准》(附后)认真组织自查,自查工作在2010年5月20日前完成,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厅直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于2010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厅法监处)。其间,自治区“法治六进”各牵头单位将对各部门负责的“法治六进”工作进行检查,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直各单位“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要依照本方案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及时报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统一检查阶段(2010年6月)。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统一检查,厅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做好迎接检查准备工作。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地卫生部门卫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检查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加强与相关媒体的沟通协调,结合“五五”普法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卫生系统学法用法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卫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绩,为推进卫生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检查验收工作,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回顾,查找本部门、本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特别是“法治六进”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卫生“五五”普法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自治区卫生系统“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标准
  
  一、卫生行政部门“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标准(100分)
  
  

类别

考核项目和标准

分值

得分

13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运行正常,“法治进机关”活动“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能落实。经费有保证。

5分

 

2、机关法制工作部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部门协调配合。“法治进机关”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机关建设。

3分

 

3、机关法治建设考评激励机制健全,“一抓双挂”(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落实。

5分

 

18

1、将制度建设列入厅党组工作重点。对掌管人、财、物等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制约制度健全,无死角和漏洞。落实率100%。

6分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落实率100%。

5分

 

3、建立、完善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落实情况好。

4分

 

4、建立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具体的应急措施。

3分

 

14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宪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分

 

2、党组中心组学法和学法讲座制度落实。单位每年集中安排不少于2次有针对性的集体学法活动。

3分

 

3、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在媒体上有报道。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完成率100%。

4分

 

4、机关工作人员每年有针对性的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考评制度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形式多样、效果好。有固定的法制宣传阵地并经常更新内容。

5分

 

40

1、机关办公环境整洁、秩序井然,办事程序规范、工作严谨。服务周到热情,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满意率高。机关内无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

5分

 

2、公务员依法履责情况好,机关办事效率高。对外推行有效便民举措,办事时限短、效果好;对内依法、依规严格要求,考勤考绩制度落实,机关风气正。工作拖沓、推诿扯皮、水平低、效率低、不作为等情况逐年减少。

6分

 

3、政务、审务、检务公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事项。落实执法公示制,公开办事程序。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透明,职工和服务对象满意。

6分

 

4、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在人、财、物使用和各项决策中无违法违规问题;滥用职权、多头执法、办事不公、护私偏袒等乱作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对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查处。

10分

 

5、机关各类文件审查把关制度落实,出台文件无违法、违规问题。

8分

 

6、机关超标准公务消费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行政成本逐年降低。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完善并落实。

5分

 

15

1、民主监督制度完善并落实。主动、虚心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认真配合职能部门履行监督、审计职能。

4分

 

2、信访渠道畅通、责任制度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和各方监督意见、建议回复、落实率100% 。

5分

 

3、高度重视、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整合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中作用发挥好。

6分

 

  注:此表由卫生厅“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分时使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查时可对照。
  
  二、医疗卫生机构“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标准(100分)
  
  

类别

考核项目和标准

分值

得分

13

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健全、运行正常,领导重视“一把手”负责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督促、能落实。经费有保证。

5分

 

2、单位法制工作部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法治进单位”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促进单位建设。

3分

 

3、单位法治建设考评激励机制健全,“一抓双挂” (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制度落实。

5分

 

18

1、依法建立健全单位人事、财务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完善民主监督、办事公开、程序合法、决策民主,确保干部职工对单位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

5分

 

2、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落实率100%。

5分

 

3、建立单位法律顾问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

5分

 

4、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挂钩,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3分

 

14

1、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宪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分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四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每年不少于两次。

3分

 

3、单位干部职工学法有计划,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0小时,普法考试参考率和及格率分别达到98%和95%以上。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任务完成率100%。

5分

 

4、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显着,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和干部职工的认可;能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档案资料齐全,归档有序;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

4分

 

40

1、严格依法办事,治理商业贿赂,依法处理本单位各项工作事务,对重点治理的部位、场所和有关事项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督促、有结果。

8分

 

2、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单位领导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实行责任追究。

7分

 

3、领导干部依法履责意识强,落实干部职工工作管理问责制。滥用职权、偏袒护短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5分

 

 

4、单位、行业针对执业、执法、服务和保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6分

 

5、办事程序规范,工作效率高,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提高办事效率。本单位职工无刑事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8分

 

6、树立诚信理念,加强诚信建设,“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6分

 

15

1、单位内部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5分

 

2、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办事拖沓、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以及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3分

 

3、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分

 

4、加强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落实信访责任制,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及时稳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的投诉能及时查处,无越级上访案件发生。

5分

 


  注:此表供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厅直属单位自查评分时参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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