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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卫法监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自治区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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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完善、落实相关制度,保障和促进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要结合近年来全区法治建设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乌鲁木齐“7·5”事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反思、梳理和规范。遵循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规律,建立、完善和落实促其有序、有效运行的制度:一是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考试、督察的方法和制度;二是学用结合,推进“法治六进”,解决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实际问题的举措和制度;三是对卫生系统法治建设状况定期评估的方法和制度;四是建立法治建设表彰激励机制。通过系统梳理和总结规范,形成简洁、管用的工作制度,促使这项工作进一步“依制规范运行”,务实稳步发展。
  
  四、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迎接卫生部和自治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要在“法治六进”工作的持续、深入运行中进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动员部署,结合当地和本单位实际,尽快制定各自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和安排,切实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工作。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收集具有说服力的数据和典型事例,同时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要杜绝弄虚作假、应付凑合等情况发生,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五、立足于推动“法治六进”工作新发展,积极参与当地“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参与当地“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发展。
  2010年,各地要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积极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弘扬法制精神,坚持依法办事,确保工作实效,以提高我区卫生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新疆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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