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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汾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临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6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临汾市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各单位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问题,按照医院管理、纪律作风、服务质量三个类别进行梳理归类汇总,按单位领导职责分工整改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时限,明确标准,并进行公开承诺,接受职工监督。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
  (一)通过学习讨论和自查自纠,对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认真征求职工意见,责任到科、落实到人,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方案,认真整改,在此基础上完善医院规章制度,建立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二)通过整改要基本达到 “三规范八无六不一满意”和“零”投诉目标,即:规范检查、规范用药、规范收费;无收受红包、无收受回扣、无乱(私)收费、无“小金库”、无假劣药品、无脏乱差、无违纪违规购置医疗设备、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不讲服务忌语、不采购挂网以外药品、不搭车开药和个人卖药、不向患者销售保健用品、不开具假医疗证明、不私自在外诊疗、不出医疗责任事故;病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无上访(信访)投诉。
  
  四、督导检查
  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组成专门督导组,分阶段、全过程、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区)部分医疗机构及市直市管各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抽调专人,组织力量,加强督导。每次督导情况都要进行阶段小结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6月份,市领导组将组织一次专题汇报会;8月份选择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好的单位召开现场推进会。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或在媒体曝光。
  
  五、考核及奖惩
  从11月初开始,市政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组将组织对各县(市、区)及市直市管各医疗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千分制,961分以上为优秀、941分-960分为良好、901分-940分为合格、90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于工作认真负责、考核优秀的单位年底进行专项表彰及奖励;对于工作开展不力,搞形式、走过场、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对其一把手实行黄牌警告,诫勉谈话,并在综合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六、组织领导
  为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组。
  组 长:谢碧玲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樊交旺 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李玉琴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兰俊 市监察局副局长、纠风办主任
  董小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李俊峰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爱民 市物价局副局长
  孙晓东 市药监局党组副书记
  王森武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 伟 市卫生局副局长
  秦恩杰 市卫生局纪检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李玉琴兼任。
  
  七、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卫生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制定方案,积极稳妥实施。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每个阶段要进行小结和转段部署,确保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三)统筹兼顾,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与提高医疗卫生业务整体水平有机结合起来,两项工作一起抓,两种任务齐落实,完善各项考核体系和规章制度,促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附: 1、千分制考核一览表(略)
  2、医德医风满意度调查表(略)
  3、医技科室及服务窗口综合满意度调查表(略)
  4、医德医风回访调查表(略)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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