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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益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益政通[2009]10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资江一桥通行车辆继续实行限载分流的通告


  资江一桥于2009年12月30日已完成维修加固改造,但由于大桥日通行车辆已远远超过设计标准,超载超量严重,大桥及桥南桥北区域交通拥挤,塞车现象严重。为确保大桥及其两端的交通安全畅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2009年12月27日资江一桥限载分流听证会意见,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资江一桥通行车辆实行限载分流。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各类货车、拖拉机、大型客车(公交车除外)在资江一桥通行。
  
  二、禁止各类机动三轮车、人力(畜力)车在每日7时至19时通行。
  
  三、除公交车、消防车、救护车、出租车外,其他允许通行的各类社会车辆在每日7时至19时实行单双号通行,即按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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