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97号
【颁布时间】 2010-04-19
【实施时间】 2010-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7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政府关于对2009年度小城镇建设村庄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9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精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小城镇建设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根据《遵义市小城镇建设考核评比办法》,通过综合考评,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一、综合奖
  一等奖:习水县人民政府
  二等奖:遵义县人民政府  余庆县人民政府
  三等奖 桐梓县人民政府  凤冈县人民政府
  正安县人民政府
  
  二、建制镇奖
  一等奖:绥阳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二等奖:红花岗区金鼎镇人民政府
  汇川区高坪镇人民政府
  凤冈县蜂岩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仁怀市茅台镇人民政府
  赤水市丙安乡人民政府
  湄潭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绥阳县茅垭镇人民政府
  务川县泥高乡人民政府
  习水县二里乡人民政府
  
  三、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新村建设奖
  红花岗区深溪镇龙江村  汇川区板桥镇娄山关村
  遵义县虾子镇溪水新村  桐梓县九坝镇上天池村
  赤水市天台镇兴红村 习水县马临工业区五一村
  仁怀市坛厂镇樟柏村 余庆县白泥镇赵家沟村
  余庆县松烟镇茶园新村  湄潭县抄乐乡花坟村
  湄潭县湄江镇金花村 务川县大坪镇龙潭村
  道真县玉溪镇桑木坝村  道真县三江镇群乐村
  正安县瑞溪镇燕子坝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向先进单位学习,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为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作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