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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监督检查、指导全省监狱和监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项基金使用的监督工作;督促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指导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监督狱属管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监督监狱的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生产项目的安全准入评估工作;负责罪犯因工致伤残或死亡的认定及补偿工作。 (十)法规处。 负责法制宣传;负责规范性文书、经济类重要法律文书审查;负责监狱执法考核评议;负责狱务公开和执法监督员有关工作;负责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指导协调监狱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及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全省监狱系统的维稳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十一)政治部。 协助管理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班子建设、队伍建设、警务建设;负责省属监狱思想政治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省属监狱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干部调配、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奖惩、教育培训、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承担省属监狱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监狱企业兼职的人民警察的管理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局机关及省属监狱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局机关和省属监狱系统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监狱管理局机关监狱管理专项编制为121名(含离退休管理服务编制6名)。其中:局长、政委各1名(均为副厅级),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政治部主任1名(均为正处级);内设机构级别按省委、省政府湘发[2009]15号文件规定办理,核定正处长职数14名(含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负责人各1名),副处长职数29名。 纪检(监察)机构编制在局机关专项编制总额内单列。 机关后勤服务使用监狱管理专项编制19名。 五、其他事项 (一)湖南省监狱管理局驻北京联络处,正处级,核定监狱管理专项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二)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监狱管理专项编制45名,实行单列管理,其中副总经理3名,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各1名,均比照正处级干部配备和管理。内设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生产部、科技发展部、市场贸易部、财务部、监事室,共核定7名部长(主任)、8名副部长(副主任),分别比照正副处级干部配备和管理。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应加强对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数及其任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湖南万安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的配备和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六、附则 本规定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