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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图文新闻:不少于3条。 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每张照片标注图名,精度不低于300 dpi。 3、活动结束后,城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填写《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情况汇总表》,撰写不少于3000 字的活动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城市无车日活动的组织机构、有关方案和预案的制定情况、规定活动内容落实情况、特色活动、民意调查结果分析、环境监测和交通技术指标检测的对比分析等内容,要求数据详实,结论明晰。 总结报告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审查后的材料一式两份,报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直辖市的总结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主管部门直接报我部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联系人:兰荣 李晓明 邱绪建 联系电话:010-58933961,58934653(传真)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联系人:张宇 田凯 孟凡荣 联系电话:010-58323222,5832322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指导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邮编:100037 电子信箱:cswcr@126.com 网址:http://www.chinautc.com 附件1: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联系人信息回执 2: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附件1 2010年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 联系人回执
附件2 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承诺书 我市明确愿意参加每年9月22日举办的“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并承诺: 1.围绕每年的活动主题组织城市无车日活动,进行各种与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交通方式有关的宣传。 2.至少实施两项新的注重实效的措施,切实改善绿色交通出行安全和服务。例如,制定有利于绿色交通发展的交通政策,改进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交通设施(包括公交专用道、自行车道、人行道、换乘设施、公共汽车和自行车停车场等),增加新的公共交通线路,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实施交通需求管理等。 上述措施尽可能至少有一项为道路空间的重新分配。道路空间分配应有利于行人、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如封闭道路、更宽的人行道、新的自行车或公共汽车专用道、新的交通宁静计划、降低车速)。 3.在9月22日7:00-19:00,组织“无车日”活动。划定不小于5平方千米的区域(道路)作为无小汽车区,也可将全市范围作为无小汽车区,禁止机动车在无小汽车区内行驶,只对行人、自行车、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其他公共交通(校车、通勤车等)以及消防车、急救车等特种车辆开放。当日活动起始时间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调整,但应不少于包括早晚高峰的连续12小时。号召市民尽可能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出行,减少对小汽车的使用和依赖。 市长(签字) 城市人民政府(盖章) 年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