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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长沙市物价局
【颁布时间】 2009-12-30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9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111、128、134、149、160、132、121、114区间线、318、309路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的批复

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你局长公用函〔2009〕168号《关于请予审定湖南巴士公司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的函》收悉。长沙市作为国家确立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试点城市,为有效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市民乘车需求,提高城市品位,湖南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了88台株洲南车时代新能源混合动力高等级公交车,分别投放到以下线路营运: 111路8辆、128路8辆、134路11辆、149路10辆、160路14辆、132路9辆、121路8辆、114区间线8辆、318路7辆、309路5辆。上述线路高等级公交车与普车数配比除149路为0.6:1外,其余线路均为1:1。经研究,同意核定其新能源高等级公交车票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111、128、134、149、160、132、121、114区间线、318、309路公交线路走向及停靠站点按原线路不变。111路由华厦至长沙火车站;128路由青竹湖至解放西路口;134路由劳动广场至新岭村;149路由沅丰坝中学至汽车西站;160路由碧沙湖至长沙火车南站;132路由世界之窗至牌楼口;121路由长沙火车站至省医药学校;114路区间线由长沙火车站至丁家安置区;318路由高叶塘至商学院北;309路由高叶塘至悦憘国际山庄。
  
  二、票价:上述线路高等级公交车实行上车2.00元/人次的一票制。
  
  三、有关免费乘车的优待政策仍执行市政府原规定不变。
  
  四、请认真实行价格公示制度,并确保高等级车与普车数配比,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五、以上票价自2010年元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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