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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气象信息员作用,切实加强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农情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基层防灾减灾工作,结合我市信息员队伍建设实际,现对全市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信息员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信息员队伍是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全力做好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覆盖面广、人员素质高、快速反应能力强的信息员队伍,使各乡(镇)、行政村、社区以及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矿山、水库、旅游景点等重要部位的信息员覆盖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原选用的信息员要进行认真核实,并重新填写信息员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员要重新选聘。信息员的选聘要遵循由所在地政府推荐、当地气象部门审核认可的原则,按照信息员选聘标准进行选聘并建立信息员档案。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员的统计工作,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信息员(含信息员管理人员)统计信息报当地气象局;各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信息员统计信息直接报至市气象局。 二、加强培训管理,提高信息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信息员业务培训方案和管理措施,建立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利用已编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培训、召开现场会、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信息员的教育培训和业务管理,使广大信息员全面掌握气象预警、灾情收集、信息报送、防灾避险等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信息员队伍的动态监管,人员更新后及时组织业务培训,使新选聘信息员符合要求,保证气象信息工作质量。 三、加大资金投入,为气象信息工作提供保障 气象信息员队伍是为适应防灾减灾需要而建设的,其目的是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基层灾害防御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因此,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为信息员队伍建设及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加大信息员组织培训、应用设备等经费投入,保证信息员工作的有效开展。各地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农业、水利、交通、教育、卫生、通讯等部门,要充分利用部门和行业资源,对信息员工作给予支持。 附件:1、黑龙江省气象信息员工作日志 2、黑龙江省气象信息员工作责任卡 3、佳木斯市气象信息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4、佳木斯市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农情信息员)登记表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黑龙江省气象信息员工作日志
附件2: 黑龙江省气象信息员工作责任卡 一、负责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传播,能结合当地实际提出灾害防御建议,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并指导社会公众科学避灾。 二、参加气象防灾减灾技能培训,能够熟练掌握本区域可能发生的各类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及相关防灾避险知识。 三、负责本区域内特殊天气现象的观测和记录,并及时报告当地气象部门。 四、负责本区域内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做好灾情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五、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做好本区域内气象设施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开展定期巡查,清洁除尘等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工作,发现设备被盗、损坏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气象部门。 六、协助当地气象部门依法开展本区域内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工作。 七、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气象科普常识的普及、宣传。 八、收集当地气象服务需求信息及合理化建议,反馈气象服务效果。 九、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附件3: 佳木斯市气象信息员管理人员登记表
附件4: 佳木斯市气象信息员(灾害信息员、农情信息员)登记表
注:街道、社区请填写在备注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