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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和《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予印发。 附件: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2.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相关规定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 二、检查依据 本指南依据现行的与保健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编写。当以下相关编写依据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修订本指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三)《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四)《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五)《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5); (六)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核准的产品配方、工艺; (七)企业标准; (八)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三、检查人员 (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并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内容负责。 (二)检查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 2. 熟悉掌握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3. 熟悉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企业标准结构等基本常识,从企业标准中能够查阅到原料控制标准、出厂检验项目、型式检验周期、组批规则、抽样方案、说明书及标签管理要求等信息; 4. 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条款,准确运用于检查工作; 5. 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 6.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断。 (三)工作要求 1. 尊重企业的权力,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 2. 涉及企业秘密,应当保密; 3. 遵守依法、廉洁、公正、客观、严谨、详实的原则; 4. 严格遵守检查程序。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 (一)根据影响产品质量因素(人员、设备、物料、制度、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选择检查内容,制订现场检查实施方案。检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查分工、检查进度等。检查重点可以是许可情况、原料控制、洁净车间管理、出厂检验控制等《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部分项目或全部项目。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三)根据既往检查情况和企业报送资料情况,了解企业近期生产状况,主要包括: 1. 企业相应的证照取得或变化情况(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 企业生产工艺、生产检验设备、主要原材料变化情况; 4. 产品生产、销售情况; 5. 产品抽验情况。 (四) 了解拟检查产品的相关资料,如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企业标准等。 五、实施检查 (一) 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听取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质量管理等情况的介绍。 (二) 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三) 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当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四) 现场检查流程图(略) 六、检查重点内容 以下列出的现场检查重点内容,各地区可以此为参考,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检查内容,并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如有其他需要检查项目,各地区应当根据现场需要具体安排。 (一)许可事项和标签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