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九、检查制度 (一)持表检查制度。在每轮互检、回检和复检中必须坚持“持表检查”,根据《检查登记表》的具体内容逐一检查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如实登记。《检查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被检查学校(幼儿园)法人和具体检查人签字,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其中,一份由被检查单位留存,一份由区县(自治县)教委留存,一份由检查组留存,每阶段检查完毕后统一上交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每日报表制度。各检查组要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将每个被检查学校《检查登记表》电子文档打包后于次日10∶00前,通过公安网上传至市公安局校园整治办ftp://10.154.1.166/校园专项督检/每日报表/对应区县(自治县)文件夹内。(《检查登记表》纸质件由各检查组负责保存,每阶段检查完毕后统一上交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定期报告制度。各检查组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汇总检查情况,经检查组组长签名审核后,每3天通过公安网上传至市公安局校园整治办ftp://10.154.1.166/校园专项督检/定期报告/对应区县(自治县)文件夹内。 (四)隐患整改制度。各检查组在每轮互检、回检和复检中,对发现的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工作盲区、盲点和突出安全隐患,要填写一式五份《特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其中四份分别由当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幼儿园)法人签字后留存,一份由检查组留存,每阶段检查完毕后统一上交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入网管理。 (五)意见交换制度。每阶段检查结束时,各检查组要向被检查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交换具体工作意见,提出工作建议。 (六)总结评估制度。每阶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评估,写出总结评估专题报告(总体情况、主要作法及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工作建议及处理意见等),由检查组全体人员签署意见后,及时报送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资料保全制度。各检查组要认真保存检查工作数据资料,并于每阶段检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数据资料送交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十、工作要求 (一)强化检查责任。各检查组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保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领会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将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力求通过检查杜绝安全隐患,防止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各检查组组长是各阶段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所有检查人员是具体责任人,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用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严厉的措施、最具体的要求把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二)严格检查纪律。各检查组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大吃大喝、收受土特产、礼金等违法违纪问题,一经查实,坚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各检查组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情况及《检查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对迟报或在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律予以问责。 (三)严厉责任追究。各检查组在检查中凡因工作不认真、不仔细、不到位,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工作盲区和重大安全隐患,在下一检查阶段被其他检查组发现的,前一检查组要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严肃问责。 附件1: 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登记表 被检查学校(盖章): 时间:2010年 月 日 检查组:第_____检查组填表人: 联系电话: 组长:
区县人民政府: 区县教委: 乡镇街道: (盖章) (盖章)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