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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对邮政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加大政府对邮政普遍服务的财政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具体办法。 积极鼓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市直有关部门要搞好协作配合,制定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邮政业的办法措施,解决发展水平较低等问题,为我市邮政业加快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非公有制邮政业经营者在办理证照、借贷融资、税收征缴、创业服务和报关检验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扶持。开通邮件、快件运递专用车辆绿色通道。对经核定承担邮件、快件运递任务的专用车辆,由交通部门根据邮政、快递企业要求办理道路运输证。在遵守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对带有邮政、快递专用标志且从事业务工作的车辆,在非交通管制时间,公安部门要在禁(限)行、禁停路段通行、临时停靠及进社区揽收、投递等方面提供便利。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制约民营快递企业发展的扣件敲诈、内盗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加强邮政服务监管和市场监管 邮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创造更加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环境,确保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有效实施。邮政部门可在行政审批大厅设置专人和专门台席提供便捷的审批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利益。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对邮政业的指导和监管,引导企业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促进我市邮政业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员工培训,健全服务网络,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能力和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邮政、快递服务。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