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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应对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形势,全力做好手足口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尽最大可能提高重症患者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依据《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08年版)》、《甘肃省手足口病防控技术方案(试行)》、《兰州市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结合我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调,统筹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全力做好手足口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 二、组织原则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县(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的总体协调、统一指挥。 三、工作措施 (一) 组建市级医疗救治组。市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组织、调度医疗技术力量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必要时对各定点收治医院的医疗救治工作进行支援;优化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各县、区救治工作;组织落实医疗物资、医疗急救药品的准备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二) 组建市级手足口病诊疗专家组。由市卫生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局属相关单位呼吸科、儿科、消化科、神经内科、icu专业、传染病科相关专家为成员。诊疗专家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区手足口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和重症患者的会诊、抢救工作。 (三)建立分级诊疗医疗救治体系。要整合与调配全市医疗资源,分级诊疗手足口病患儿。市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组,同时组建市级手足口病诊疗专家组,在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期间,根据情况采取划片支援、对口支援、驻点援助等方式,重点指导各县、区的医疗救治工作;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发热疱疹门诊、留观室,负责手足口病患儿的筛查和诊断;确定由榆中、永登、皋兰三县县医院和红古区医院负责收治三县和红古区手足口病轻症患者。市肺科医院收治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手足口病患者,同时,承担对全市手足口病重症患者的救治任务。各级医疗机构要关口前移,加大对手足口病患者的排查力度,及早发现手足口病患者尤其是重症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四)组建临床专家组。各收治医院要成立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承担临床诊断、救治和重症患儿的确诊工作。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亲自抓,负总责,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五)制订应对疫情高峰工作预案。各医院要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尽快制定疫情高峰期间医疗救治工作预案,要整合院内医疗救治资源,重点配备好儿科、icu、急诊、感染科、传染科等专业的医疗和护理力量,做好手足口病应急救治物品的储备,及时对有关的诊疗设备、药品器械、防护物品、消毒药剂等物资进行检查、维护与补充,确保疫情高发时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诊疗水平。按照分级、分层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加强对手足口病疫情上报和医疗救治有关规定、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08年版)》、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治疗、手足口病医院感染控制、手足口病转诊流程、手足口病病历书写等内容的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乡村医生,要重点培训其早期诊断、鉴别诊断能力;对县、区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诊断、重症鉴别能力;对市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重点培训其重症抢救能力。 四、工作流程 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按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在监测、筛查和救治过程中,要按以下工作流程进行。 (一)各级各类医院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在接诊到手足口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要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进行必要处置。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到首诊医院开展流调,提出处置指导意见。 |